湖州远帆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方钢化玻璃、10万方中空玻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本站编辑时间:2022.09.30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州远帆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方钢化玻璃、10万方中空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州远帆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方钢化玻璃、10万方中空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远帆玻璃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小组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阳洋 联系电话:15105720175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d2sSP8tK6RQ8zGDVbjAGw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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