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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安全评价?》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21.09.15

     

    安全评价的概念:

    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安全评价

    外文名称:Safety Assessment

           员:

    一、安全评价师(一级、二级、三级),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考试和认证。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日起修改施行)第二十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质:

    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证书(经营范围:全国范围),各直辖市、省、自治区安监局颁发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证书(经营范围:各直辖市、省、自治区的范围),具体规定,详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第22号令《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日起修改施行)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六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如下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评价的目的:

    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1)系统地从计划、设计、制造、运行、贮运和维修等全过程进行控制。

    2)建立使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

    3)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

    安全评价的作用:

    1)可以使系统有效地减少事故和职业危害。

    2)可以系统地进行安全管理。

    3)可以用最少投资达到最佳安全效果。

    4)可以促进各项安全标准制定和可靠性数据积累。

    5)可以迅速提高安全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安全评价的分类:

    1、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分类,将安全评价分为如下四种:

    1)安全预评价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2)安全验收评价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3)安全现状评价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工业园区内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

    4)专项安全评价

    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2、按安全评价对象系统的阶段分类,可分为:

    事先评价、中间评价、事后评价和跟踪评价;

    3、按安全评价性质分类,可分为:

    系统固有危险性评价、系统安全状况评价和系统现实危险性评价;

    4、按安全评价的内容分类,可分为:

    设计评价、安全管理评价、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评价、行为安全性评价、作业环境评价和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性评价;

    5、按评价对象分类,可分为:

    劳动安全评价和劳动卫生评价;

    6、按安全评价方法的特征分类,可分为:

    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综合评价。

    安全评价的方法:

    安全评价方法是进行定性、定量安全评价的工具,安全评价内容十分丰富,安全评价目的和对象的不同,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也不同。目前,安全评价方法有很多种,每种评价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应用条件。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应该根据安全评价对象和要实现的安全评价目标,选择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安全评价方法举例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检查表评价法(SCL);

    预先危险分析法(PHA);

    事故树分析法(FTA);

    事件树分析法(ETA);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FMEA);

    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矩阵法;等。

    (来源:国家安监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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